证券时报网讯,大商所发布公告,经研究决定,自2023年11月22日交易时(即11月2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)起,将对豆粕、聚氯乙烯、豆油、聚丙烯、玉米、聚乙烯期货实施交易限额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波谱科普网,本文标题:《大商所:对豆粕、聚氯乙烯、豆油、聚丙烯、玉米、聚乙烯期货实施交易限额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